(一)个体人员首次参保时,由代理机构按本人档案填写《石家庄市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出具存档证明。代理机构或本人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个体参保处办理参保手续。 (二)个体人员首次参保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石家庄市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2、代理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3、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个体经营《营业执照》;4、石家庄市居民户口簿;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部队干部退役后自谋职业的,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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