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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付两倍工资
2007-07-20 14:11:46
  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特别是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订率更低。如有人向公司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人家只是一句“我们庙小,养不起你”,就把那位“不长眼”要合同的人扫地出门了。  
        在草案的审议过程中,有些常委会委员认为,劳动合同法应针对现实情况,着重解决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问题,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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