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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管理服务处承办业务办理指南
2007-12-27 10:39:26
一、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
(一)申报材料
1、
退休人员档案
2、
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
3、
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表;
4、
基本养老金计发表;
5、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花名册;
6、
移交社区缴费收据。
(二)办理程序
1、
缴费盖章:企业或个人携带《信息表》到社会化管理服务处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企业退休人员每人
800
元,个体退休人员每人
400
元)、盖章后到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理养老金发放存折。
2、
档案移交:携带《花名册》和收据办理移交社区业务:
①
打印《移交通知单》和《移交花名册》(双方各一份)。
②
打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由退休人员本人或亲属到常年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
③
企业于
15
日内携带《移交通知单》和《移交花名册》,将档案移交到企业所在地所属区社保机构。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社保大楼
4008
室(
88625826
)
二、企业退休人员整体移交社区
(一)申报材料
1、
退休人员档案;
2、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花名册;
3、
河北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
(二)办理程序
1、
企业申报:报送《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申报表》和《移交花名册》。
2、
社区登记:市社保局打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由退休人员本人或亲属到常年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
3、
缴纳费用:核对登记信息无误后,双方签订《协议书》,企业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化服务服务费,打印《移交通知单》。
4、
档案移交:企业携带《移交通知单》和《移交花名册》,将档案移交到企业所在地所属的区社保机构。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社保大楼
4018
室(
88625821 88625826
)
三、异地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
(一)申报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和离退休证;
2、1
张一寸免冠照片;
3、
异地居住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二)办理程序
离退休人员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市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办理认证手续,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审核后,在《协助认证表》上加盖认证专用章。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社保大楼
4018
室(
88625821
)
四、退休人员流动
(一)申报材料
1、
本人退休证;
2、
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流动登记表。
(二)办理程序
1、
本地居住转异地居住:本人或亲属携带退休证和社区工作站提供的《流动登记表》到市社保局办理相关手
2、
异地居住转本地居住:本人或亲属携带退休证到市社保局打印《流动登记表》,到迁入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社保大楼
4018
室(
88625821
)
五、养老金停发、恢复
(一)申报材料
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停发(恢复)表
(二)办理程序
区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上报申报材料,由社会化管理服务处汇总核实,通知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理养老金停发(恢复)手续。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社保大楼
4018
室(
88625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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