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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切实强化社保基金清欠工作
2008-03-14 15:31:16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管理与监控,是劳动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明确的稽核工作之一。今年以来,我区稽核部门加大了社会保险欠费的清缴工作力度,认真抓好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社保基金清缴呈可喜态势。主要做法:
一是分工明确,部门联动。
成立了以局领导挂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新区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科学评估、分期补缴、清理陈欠、杜绝新欠”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的要求,采取多种清缴形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缴社会保险基金欠费专项工作,对社保基金长期欠缴“呆账”进行了清理、追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是加大宣传,强化清缴。
为确保清欠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区通过发通知、打电话、亲自上门等办法,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条例的宣传,并印制宣传资料逐个发到欠费单位和转制企业,进行广泛的社保政策宣传,强化企业和市民的参保意识,使社保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稽核,严格把关。
在日常业务办理中,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准确无误,如发现参保单位有不按政策规定少报、漏报的,直接提交社保稽核。充分利用社会保险稽核这一有利契机,一经发现虚报、瞒报参保、缴费基数等违法违规行为,社保稽核立即联合劳动处、劳动监察、审计等部门深入企业一线进行稽核,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责令补办有关手续,补缴社会保险。
四是抓住重点,落实到位。
针对重点欠费企业,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采取限期补缴,有的由地税部门强制征收;有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的由媒体公开曝光;有的取消评优报先资格;有的暂缓项目用地审批和贴息等扶持政策;有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暂缓审批其退休人员和暂缓进入社保中心托管;有的由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在年检、核发发票和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暂缓办理……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使今年社保清欠工作顺利推进,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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