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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社保局稽核工作信 息
2008-03-14 16:14:52
我们稽核工作中的难点就是对民营、私有企业的稽核。他们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很难把握,再加上民营、私有企业领导一心抓经济,提效益,法律意识淡薄。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相关条例、方法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2007年9月24日,我局稽核小组按照计划对私有企业——北京金伟华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02824879)200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情况进行了稽核。
在稽核过程中, 根据该企业提供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职工花名册、工资奖金发放表、财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记账凭证等有关材料的情况,发现该企业自2005年1月至今一直欠缴工伤保险费,共二年九个月,2005年(15人)12月、2006年(10人)12月、2007年1月—9月(7个月),工资总额共计:267138元,欠缴工伤保险费:1335.69元。根据稽核的结果,我局稽核小组对该单位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我局稽核小组配合工伤科对该企业领导和主管劳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当面讲解、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摆事实、讲道理。通过进行培训和学习,使企业的经营者在原认识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该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工伤保险费的补缴。钱虽少,但关系到每一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国家赋予我们的职责,我局稽核小组尽职尽责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社保基金颗粒归仓。
长安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00七年 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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