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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启动建筑用砖生产企业 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008-04-08 10:35:25
2008年4月2日,赵县社会保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了“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工伤保险工作会议”,56个建筑用砖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社会保险局许瑞海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赵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要求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负责人多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且经常更换,企业用工完全是农民,人员流动性大,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季节性生产、企业管理不规范,企业办理参保手续后不能按时缴费等特点。采取了在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同时,对单位用工情况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的职工人数,以上年度石家庄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根据相应费率,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工伤保险费,对职工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赵县通过此次专项工作会议,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加大了工伤保险工作的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积极努力,受到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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