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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简介
办公室职责
1、负责承办本局局领导公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2、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和本局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
3、综合协调局各处室工作,拟定局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报告,并抓好落实。
4、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业务档案、资料管理、秘书事务、文印和报刊征订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6、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向上级和局领导提供社会保险工作信息。
7、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发放工作。
8、负责各类文件送签、传阅,并定期整理分类归档。
9、负责制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办法,确保各类文件、业务资料的完整、准确。配合综合计划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处职责
1、负责本局25号院安全保卫、值班、卫生和绿化工作。
2、负责本局办公大楼、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的维修及水电暖的管理维修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本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局内部车辆管理、调动、维修及司机的管理教育工作。
6、负责属我局产权的宿舍公共部分和应维修部分的维修工作。
7、负责本局三产的租赁管理和督促检查租赁单位的安全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教育处职责
1、负责本局人事、技术职称、人员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和各种考核、评先、评优工作。
2、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职工考勤、请销假、工作纪律和遵纪守法工作。
3、承办党总支交办的各项工作。
4、负责拟定全市社保机构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局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6、负责全市社保机构行风建设,抓好“三优一满意”活动的落实。
7、负责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制度,定期开展活动。
8、负责本局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及党团费、会费收缴工作。
9、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计划处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
2、负责社会保险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工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3、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政策理论的研究工作,为社会保险新科目的开发提供理论政策依据;总结推广社会保险典型经验。
4、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业务基础管理工作和编制、修改业务流程工作。
5、负责协调市本级各处室业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汇总分析编报社会保险的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的测算和拟定工作。
9、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人员的工作,并负责对外业务政策和各类数据的发布工作。
10、负责依法破产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市)区处职责
1、负责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导工作。
2、负责县(市)、区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县(市)、区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解决。
3、对县(市)、区社会保险覆盖面、保险费收缴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4、对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负责县(市)、区各项统计工作和省级统筹基础数据调查与核定工作。配合综合计划处做好基金调剂计划和工作目标分解工作。
6、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做好对县(市)、区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7、负责县(市)、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妥善的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
8、对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基础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
9、负责对各县(市)、区计算机信息建设进行督导。
10、负责编报县(市)、区参保企业欠费情况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并分别报综合计划处和稽核处。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金管理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规定和社会保险系统的财务制度。
2、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记帐和管理工作,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值增值。
3、负责汇总、编报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报表工作,做到按时、准确上报。
4、负责接待上级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检查工作和对县(市)、区社保机构社保基金的检查工作。
5、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工作。
6、负责对全市社保机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指导财务人员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工作,按时向各农行拨付,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8、负责拟定与发放机构、参保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督促检查养老金发放和服务情况,解决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9、负责市本级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以及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的转移工作。
10、负责各种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各类帐册等财务档案的保管。
11、负责按月与市财政局、税务局对帐工作,保证帐款、帐帐相符。
12、负责外借社会保险基金的回收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核处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稽核计划。
2、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参保企业缴费情况和参保职工人数稽核工作,审核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支付情况,防止和纠正拒缴、欠缴、瞒报的行为。
4、负责督促检查参保企业向职工公布缴费情况、个人对帐单发放情况和退休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5、负责编报全市参保企业欠费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工作。
6、负责全市社保机构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县(市)、区建立健全稽核机构和制度,协调和指导县(市)、区的稽核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会保险登记处职责
1、负责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
2、负责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年检、验证、换证、补证工作。
4、负责各县(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打印工作。
5、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市本级国有、集体企业劳务工、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中断缴费人员参保、续保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市本级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在职职工管理处职责
1、负责建立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工作。
2、负责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终止)、恢复等增减变化审核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审核、复核和录入工作。
4、负责向参保单位提供月基金结算表和向市地税局提供参保单位月缴费明细表工作。
5、负责参保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建立、核对、修改等管理工作。
6、负责参保职工上年度个人账户对帐单的打印、核对、发放工作。
7、负责向基金管理处提供参保单位月基金结算明细表和在职职工一次性支付通知单。
8、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和转出工作。
9、负责拟退休职工1993年至1995年缴费工资的核定补录工作。
10、负责参保单位缴费有关事项与市地税局的联系、协调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个体参保人员管理处职责
1、负责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工作。
2、负责在省、市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下岗失业、自谋职业、城镇工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的参保、续保工作。
3、负责个体参保人员缴费、补缴基数的审核工作。
4、负责个体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建立、核对、修改等管理工作。
5、负责个体参保人员上年度个人账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工作。
6、负责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增减变化及社会保险卡片的填写与审核工作。
7、负责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有关事项与市地税分局联系工作。
8、负责向基金管理处提供个体缴费人员一次性支付通知单。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职责
1、负责对市本级参保职工(包括个体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和退休待遇的审核工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市本级参统离退休人员微机信息资料工作。
3、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和供养亲属人员费用增减变化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记录、打印、核对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工作。
5、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6、负责编制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支付明细和向基金管理处提供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支付明细表。
7、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异地发放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养老保险待遇查询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伤保险处职责
1、负责工伤保险费行业征缴费率和浮动费率的核定工作。
2、负责工伤保险费征收工作。
3、协助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的调查和认定工作。
4、负责核定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作。
5、负责与工伤定点医院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并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6、负责工伤人员转诊、转院的审批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工伤医疗费用、残疾器具费用使用工作。
8、负责保存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工作。
9、负责工伤人员的康复工作。
10、负责对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遗属丧失领取待遇条件的核查工作。
11、负责工伤保险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2、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工伤保险业务和基金调剂工作。
13、负责工伤人员提供免费基本情况和工伤保险待遇咨询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会化管理服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社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和进行目标考核。
2、负责制定各级退管组织和各类退管人员的职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业务工作程序;规范服务内容。
3、负责指导各县(市)、区退管服务业务,协调解决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编报全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预、决算;对各县(市)、区社会化管理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负责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6、负责制定社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组织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退管人员业务培训。
8、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基本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9、负责对全市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制度,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问题的发生。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本局计算机和附属设备的统一配置管理和维修工作。
2、负责制定硬件设备的维护、调试、保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负责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和文书档案的建立工作,根据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的需要,及时编制设计和改进微机程序。
4、负责计算机各种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工作,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完整,不丢失。
5、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数据的月和年度结算结转工作,确保结算数据准确无误。
6、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和职工个人账户的维护、修改、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机构计算机人员和业务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县(市)、区计算机联网和管理、指导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职责
1、负责市本级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支付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安置费使用管理工作,合理、合法使用,杜绝浪费。
3、负责建好管好离退休人员卫生院,不断完善卫生院的检查、检验、检测条件,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医德。
4、负责建好管好离退休人员活动室,经常组织有益老年人的文体活动。
5、负责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家访,及时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和要求,解决实际困难。重大节日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
6、负责协助离退休职工办理住院、治疗、死亡丧事处理等事宜。
7、负责原市床单厂东厂区的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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